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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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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份公務機密暨安全維護宣導(文章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26
  • 資料點閱次數:19

案例1:不當違規查詢公務資訊系統(公務機密案例)

一、案情概述

A是某監所人員,平日交遊廣闊,與暴力討債集團成員B熟識,受集團成員B所託索取收容人C接見、通信等資料,A遂利用職權透過獄政管理資訊系統進行查詢,並私下交付上開應秘密之公務資料,案經機關受理檢舉、行政調查後,A員已違反洩密、資安等規定之行為,嗣經考績會決議核予A員申誡處分。

二、原因分析

()舉凡收容人之姓名、通訊、住址、家屬、刑期、刑名等,均屬應保密之資料,因應電腦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對於公務資料予以電子管理、存取與維護固然快速便捷,惟公務機關依法建檔存儲之機密文書資料,如未妥善採取保密及稽核等管制措施,落實定期或不定期檢討使用者權限,恐衍生公務機敏資料外洩風險。

()洩密是貪瀆行為中最常見之案例,如洩露底價、提供個人身分資料等,檢討其原因不外為利慾薰心或一時僥倖。倘各公務資訊系統作業管制不慎,恐遭使用者不當或不法使用。

三、興革建議

()機關應落實宣導同仁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提醒同仁應謹守分際,不得與特定人物不當之接觸交往,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個人利益。機關遇有公務員違法情事時除由其自身承擔刑事責任外,亦應就其行政責任從嚴議處。

()機關得針對核心系統訂定「資訊內部稽核實施計畫」,落實辦理機關資料之使用管理及訂定資料保密安全措施等事項,以確保電腦設備安全與資訊機密維護,並提昇同仁資訊保密觀念。

()機關應加強公務資訊系統使用者法治宣導,並針對權責人員進行職期輪調,以減少公務資訊洩漏之風險。

 

案例2:收容人趁機攻擊戒護人員(機關安全維護案例)

一、案情概述

114OO日,收容人A與收容人B於舍房內爭吵打架,經值勤主管鄭姓管理員於現場勸架未成,帶往中央台冷靜,值勤人員依開啟舍房規定開啟舍房門時,收容人A藉機衝撞、毆打值勤人員,經支援警力謝姓管理員、陳姓管理員使用辣椒水及壓制處置,事件迅速平息,帶往中央台後區隔調查。

二、原因分析

()收容人因與同房收容人不合,屢次要求重新配房未果,一時衝動控制不住情緒,而場舍主管未及時輔導或轉介輔導疏解情緒,故臨時起意攻擊戒護人員。

()戒護勤務未落實,導致收容人預謀攻擊值勤人員,在開啟舍房門前,有要求收容人坐下,但放下門蓋後無查看舍房內動態,造成開啟舍房門時,收容人A踏出舍房門時立即攻擊值勤人員。

三、興革建議

()加強橫向聯繫,掌握高戒護風險人犯動態

要求各場舍主管對於收容人確實考核,如發現有精神異常、情緒控管障礙、行為異樣、罹患重病、遭求處重刑或犯重罪者,應列入行狀紀錄,若有必要列為特殊收容人加強列管考核及適時介入輔導。對於高風險及特殊列管收容人戒護時,除指派幹練同仁戒護外,應由值班科員或中央台主任進行任務提示,檢視裝備及其他應注意事項,防範戒護事故發生。

()強化緊急應變及危機處理能力

值勤人員夜間或例假日時,準備開啟舍房門,更應提高警覺,先觀察收容人情狀,命令收容人遠離舍房門口,背面房門面向廁所,坐下、眼睛閉上,開門前經由瞻視孔確認是否坐好後,再開啟舍房門;另對高風險收容人上銬時背銬,以降低收容人攻擊能力。

()強化同仁戒護勤務之警戒性及危機意識

利用勤前、常年教育及科務會議等集會時間向戒護同仁講解、剖析近年發生之戒護事件及違失案例,以強化同仁戒護勤務危機意識及提升對高風險及特殊收容人之警覺性與突發事件之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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