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售本監「國有財產報廢財物」及「作業基金財產報廢財物」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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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變賣方式:
(一)法令依據: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物品管理手冊第32點第1款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公開標售。
二、投標廠商資格:
1.向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資源回收或廢棄物處理廠商(營業項目須有資源回收或廢棄物清理/處理)自然人、法人。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免稅者請出示免稅證明。
3.公司相關證明文件或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影本可)。
三、本案得標廠商應於6月16日繳費完畢,履約期間為6月30日前 (須在上班時間內施作)自標的物所在地依現狀物點交處理搬運清理完畢,並由機關人員確認是否清除完成。
四、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8日17時00分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所總務科承辦人或至本監網站http://www.tnp.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投標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領取投標須知、標單、外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或親送至本所收發室。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5年6月9日14時30分在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開標。
六、變賣底價:詳標價單。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廠商如需現場勘查請先洽本監庶務倉庫許先生,電話06-2781116#227洽詢,本監統一於115年6月1日至5日於下午2時至4時協助廠商現場勘查說明,不另行其他時間現場勘查,未現勘標售標的物而導致報價錯誤者,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九、投標廠商如對標案內容有疑問,請洽本監總務科承辦人蔡先生,電話:(06)2781116#206。
附件下載
- 115年第一次變賣財物清冊.pdf652 KB 115-05-29 下載次數:1
- 114年-115年作業基金財產報廢.pdf1436 KB 115-05-29 下載次數:1
- 8.標售委任書.pdf86 KB 115-05-29 下載次數:1
- 7.外標封面(A4橫).pdf67 KB 115-05-29 下載次數:1
- 6.具結書.pdf100 KB 115-05-29 下載次數:1
- 5.契約書.pdf188 KB 115-05-29 下載次數:1
- 4.投標標價單及附表.pdf129 KB 115-05-29 下載次數:1
- 3.投標廠商應備文件審查表-115第1次.pdf123 KB 115-05-29 下載次數:1
- 2.標售投標須知-115第1次.pdf170 KB 115-05-29 下載次數:3
- 1.辦理奉准報廢財產標售公告-115第1次.pdf90 KB 115-05-29 下載次數: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