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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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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網路流傳「台灣麵包危險,勿食用」,這是真的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01
  • 資料點閱次數:330
  1. 過氧化苯甲醯及偶氮二甲醯胺均為我國准許使用的食品添加物,也是國際間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美國、加拿大、韓國等准許使用的麵粉改良劑。我國管理規範與國際一致。
  2. 我國對於食品添加物管理,是採正面表列方式,並訂有使用的食品範圍、限量以及規格標準;在合法且正確地使用情況下,並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3. 食藥署將密切注意國際資訊,滾動式檢討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規定,讓民眾食得安心。
  4. 有關更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相關資訊,可至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站首頁(http://consumer.fda.gov.tw/)>整合查詢服務>食品>食品法規>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項下查詢。

 

資料來源:行政院網站

作者: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上稿日期:2020/5/6

 

臺南監獄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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